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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条件成熟的市成立办事处的通知

时间:2016-08-29 10:10:27  作者:  来源: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  查看:306  评论:0
内容摘要:关于在条件成熟的市成立办事处的通知 为更好地满足全省民众对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广泛有效地开展文化公益性、专业性、社会性活动,协会决定在条件成熟的市成立地方办事处。一、成立地方办事处的条件我省辖区内市级以上行政区域方可建立地方办事处。地方办事处要求本地至少有协会会员10名...
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
关于在条件成熟的市成立办事处的通知

 

为更好地满足全省民众对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广泛有效地开展文化公益性、专业性、社会性活动,协会决定在条件成熟的市成立地方办事处。

一、成立地方办事处的条件

我省辖区内市级以上行政区域方可建立地方办事处。地方办事处要求本地至少有协会会员10名以上。

二、地方办事处的组织机构

地方办事处名称为: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XX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秘书长1名。办事处不具法人资格,办事处领导成员由协会统一任命。

三、成立地方办事处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市向省协会递呈“关于成立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XX办事处的请示”,省协会收到请示10日内给予审查批复,下达成立文件和任命文件,建立办事处档案,并对主要负责人颁发聘书。地方办事处组织收到批复文件后即可建立“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XX办事处档案”和开展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

 

联系人:左老师  15592088108 

 

    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

    2016年8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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